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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22000体系程序文件-出货检验(OQC)程序
作者:    发布于:2012-06-18 10:15:17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1.总则
1.1.目的
本公司为加强产品品质管制,确保出货品质稳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2.适用范围
凡本公司生产完成之后的产品,在出货前的品质管制,悉仪依本规定执行
1.3.权责单位
1.3.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、修改、废止之起草工作。
1.3.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、修改、废止之核准。
2. 出货检验规定
2.1.成品入库检验
成品入库前,依《最终检验规定》采取逐批检验入库方,每一订单的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的方式交验入库
2.2.成品出货检验
同一订单(生产指令单)的成品入库完成后,在出货之前,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。检验方式如下:
2.2.1 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;
2.2.2 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;
2.2.3 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产品,本公司视同(2)款的情形,由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。
2.3.客户验货配合
2.3.1 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验货人员到本公司验货;
2.3.2 品管部协助客户做抽样及检验工作;
2.3.3 由客户出示检验报告,品管部存档并汇总。
2.4.合格出货
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的产品,可以办理出货手续。
2.5.拒收返工
2.5.1 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不合格(拒收)的产品,由品管部填写《不合格通知单》通知相关部门;
2.5.2 品管部、生产部联合制定返工的对策,其中:
2.5.2.1 品管部主导返工的对策和返工的作业流程;
2.5.2.2 生产部负责返工作业必要时,因返工时间较长,由生产部做计划调度按排
2.5.3  返工后,生产车间视同其他成品,依交验逐批经FQC最终检验入库。
2.5.4  待整个订单批(生产指令批)返工并检验合格入库,再由客户验货人呀或品管部人员进行复检。
2.5.5  品管部负追踪后续生产的预防改善对策。
2.1.  特采出货
2.6.1 特采申请
下列情形,业务部,生产部可提特采申请:
2.6.1.1  产品缺陷轻微,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;
2.6.1.2  出货时间紧迫;
2.6.1.3  其他特殊状况。
2.6.2 特采批准
2.6.2.1  客户验货的订单,应由客户核准;
2.6.2.2   由本公司验货的订单,在品管部经理审核后,报总经理核准,
2.6.3 特采出货
视同合格品办理出货
3、   公司出货检验规定
3.1   抽样计划
依据GB2828(等同MIL-STD-105D)单次取样计划。
3.2   品质特性
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和特殊特性。
3.2.1 一般特性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
3.1.1.1  检验工作容易者,如外观特性
3.1.1.2  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大之影响者,如
3.1.1.3  品质特性变异大者
3.1.2 特殊特性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
3.1.2.1  检验工作复杂,费时或费用高者
3.1.2.2  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
3.1.2.3  品质特性变异小者
3.1.2.4  破坏性之试验
3.2   检验水准
3.2.1 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2级水准。
3.2.2 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-2级水准。
3.3    缺陷等级
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品质标准之瑕砒,称为缺陷,其等级有下列三种:
3.3.1  致命缺陷(CR)
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、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,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为严重缺陷,用CR表示。
3.3.2  主要缺陷(MA)
不能达成支配的使用目的之缺陷,称为主要缺陷,或重缺陷,MA表示。#p#分页标题#e#
3.3.3  次要缺陷(MI)
并不影响支配使用 目的之缺陷,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,用MI表示
3.4  允收水准(AQL)
3.4.1 AQL定义
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,是何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,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,简称允收水准。
3.4.2 允收水平
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个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:
3.1.1.1   CR缺陷,AQL=0
3.1.1.2   MA缺陷,AQL=0.1%
3.1.1.3   MI缺陷,AQL=2.5%
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,因此,如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高于上述标准,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。
3.2  检验依据
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
3.2.1  有关检验规则
3.2.2  技术文件
3.2.3  行业标准或协会标准(如TUV、UL等)
3.2.4  国际、国家标准
3.2.5  比照认可样品
3.2.6  客户要求
3.2.7  品质历史档案
3.2.8  其他技术、品质文件,
3.3    检验项目
3.3.1 感观指标
3.3.2 理化指标
3.3.3 卫生指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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